按照院党通〔2013〕33号,院纪发〔2013〕11号文件精神,经过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会前谈心、撰写发言材料等各项环节。11月28日上午,国有资产管理处(机关21支部)召开了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副院长刘兴德、机关党委正处级组织员张新萍同志到会指导,国资处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国资处处长张玲玲首先对刘院长、张新萍组织员的到会表示感谢。支部书记王磊介绍了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张玲玲、杨冰两位处级干部紧紧围绕职能部门建设和个人实际情况,结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在转变作风、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方面深刻剖析发言,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其他党员干部也积极发言,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副院长刘兴德作了讲话,他说:今天的会议是一个重视内容和形式、实事求是的会议,并肯定了国资处新班子上任后在应对新任务和新校区建设工作所做出的努力,同时对国资处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注重学习:要加强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二、注重工作方法,加强科学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注重团结协作的问题:团结出战斗力,出凝聚力,团结树形象,团结出健康。最后要求国资处全体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学校当前新校区建设、更名等重点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发挥国资处更大的作用。机关党委张新萍同志认为两位处级党员干部领导的发言实事求是、剖析深刻,此次民主生活会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效果很好。
本次民主生活会和谐圆满,支部成员通过这次学习得到很大启发。